岑巩县林业局: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参与普法
2023-07-31 18:38:03
天眼新闻
【资料图】
7月31日早上,岑巩县林业局接到水尾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尚先旺反映,水尾镇水尾小学一学生在路边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该学生立即回忆起上课时老师讲过“猫头鹰”属保护动物应受到保护。其家长立即把“猫头鹰”送到岑巩县公安局水尾派出所进行暂时保护。我局林政站工作人员舒国昌、王胜斌接到消息后立即前往现场救助。到达现场后,经工作人员初步鉴定,确定该“猫头鹰”为“斑头鸺鹠”,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此次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头鸺鹠行动的成功,得益于广大群众较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并积极联系专业救助机构,才让这只“斑头鸺鹠”得到及时救助,免受伤害。
近年来,随着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来源 岑巩县林业局
编辑 何小雨
二审 李昌焯
三审 张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