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通知,于2023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郭砚君通讯参加)。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李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多举措降低对其的应收账款余额,并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投资与建设业务方面的实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珈伟”)与南京博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鑫能源”)、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承债式收购博鑫能源持有的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具体为:(1)10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887万元;(2)截至2022年10月31日,淮南振能应付博鑫能源的债权款为5,490万元,收购完成后,由上海珈伟与淮南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两项总计金额为8,377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张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沾化正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多举措降低对其的应收账款余额,并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投资与建设业务方面的实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珈伟与北京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租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3,600万元的价格收购沾化正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光伏”)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张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公司股东为沾化正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配合全资子公司上海珈伟收购正大光伏 100%股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公司股东阜阳市颍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正大光伏在广发租赁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郭砚君、张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定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